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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实案例 维权避坑
佛山市患者李X义肺部不适,2018年6月入住广州XX总医院(三甲医院)治疗,确诊肺癌,择期手术期间,主治医师XXX行肺癌穿刺病理检查,抽取四针肺部组织,回病房后四小时死亡。患者亲属委托詹建军律师与院方协商,院方强调诊疗行为没有违反临床诊疗规范。不承担医疗损害责任。詹律师代理患方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诉讼期间委托司法中心鉴定,此案三易司法鉴定机构鉴定,最终鉴定结论是:院方承担60%医疗过错责任。患方终于获得80余万元赔偿。